广安:一笔学费,为何牵动法官的心?
2026年04月08日 18:29: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刘艳 杜维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冉鹏
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一名高三学生因母亲拒付学杂费无奈起诉至法院,最终通过法官的耐心沟通与释法说理,母子双方冰释前嫌。
“法官,我想起诉我的母亲。”3月的一个下午,身穿黑色短袖的男孩小希(化名)在法院门口几番徘徊后,终于鼓起勇气走进调解室。
原来,小希的父母于2020年经法院判决离婚,他被判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和医疗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多年来,母亲一直按时履行义务,但高三下学期开学后,6800元学杂费和近两个月的生活费却迟迟未到账。母亲认为小希已年满18岁,“法律上没义务再管”;父亲经济拮据无力垫付,面临辍学压力的小希只得求助法院。
承办法官查阅原判决发现,抚养费支付期限明确为“至子女独立生活时止”,而小希虽已成年,但作为在读高中生仍无经济来源,依法属于“不能独立生活”情形,母亲仍需承担抚养责任。然而,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耗时长且可能影响母子感情。
法官主动联系小希母亲,对方却心存疑虑:“学费怎么会每学期6800元?是不是一年的费用?”法官耐心解释法律条款,并建议其向学校核实。次日,母亲确认情况后,迅速补交了全部费用,并通过微信向儿子表达歉意。
“法律条文是冷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法官表示,许多家庭纠纷源于信息不对称和法律误解。本案中,通过及时沟通而非机械执法,既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也避免了亲情裂痕。据悉,小希目前已安心备考,母亲也表示将持续关注其成长需求。
法官提醒,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者)的抚养义务不因成年而终止,离异父母应按判决或协议履行责任。遇纠纷时,建议优先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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