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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初夏化开冬月的寒丨锋速解纷

2025年06月11日 12:10:15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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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啦!燃气灶起火啦!快灭火!”2024年12月,天气阴冷,某酒店宴会厅内却暖意融融,宾客们对宴会主人的祝福声此起彼伏,徐四(化名)也沉浸其中。

突然一声惊呼,现场陷入混乱。

缘由是席上燃气灶突然起火,宾客们惊惶四散,徐四也在慌忙躲避中不慎摔倒,造成右股骨骨折。

后徐四与酒店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了案卷,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楚,具备调解基础,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我们酒店一直定期检查设备,这次起火可能是客人自行点火时使用不当,不应由我们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并没有进行点火操作,是燃气灶管道脱落,导致燃气泄漏起火。我在酒店消费,他们应该保证安全,现在受伤了,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因酒店未布设监控设施,为更清晰还原事件经过、准确划分责任,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引入证人。

张三(化名)正是当天与徐四同桌的宾客,他在庭审中回忆道:“当时燃气灶上并没有放菜品,所以我们根本没动它……”张三的说法也被同桌的其他宾客予以证实。

有了证人证言,承办法官再次组织酒店和徐四进行调解。

“他让我们赔10多万元,这太高了,我们赔不了!”酒店老板抱怨道。

法官结合证人陈述以及法律规定,耐心释法析理:“酒店作为经营场所,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需对消费者在店内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我们愿意赔,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酒店老板肯定地回答。

法官也向徐四释明:“酒店虽有责,但赔偿金额需基于实际合理损失……”

“好嘛,法官。我就是气他们之前的态度,我又不是不讲理的人!”

最终,徐四与酒店达成调解协议,酒店赔偿徐四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并当庭现金付清。

至此,这起因燃气灶起火引发的纠纷在这个初夏得以圆满解决,那份凝结在冬月的寒意也随之消散而去。(供稿:前锋区人民法院)

编辑:宋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