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广安市于2024年12月23日印发《广安市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集聚科技资源,推动创新发展。
《办法》中明确,产业创新平台是指依托创新资源集聚的区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创新力量,在市域内建设的,有利于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相互融合,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平台,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及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双创”示范基地、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
广安市将对新认定的产业创新平台,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获批国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支持;对进入“国家队”“省队”行列的工程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新创建的国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并开展省级以上创新能力项目建设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支持;对成功创建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对成功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办法》明确,创建成功的国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类产业创新平台,应在当年12月底前向所在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创建成功的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应在当年12月底前向所在县(市、区)、园区数据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出台《办法》,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广安市以科技创新为牵引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记者 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