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故里的家事法庭】广安:融“德法”之情 成“和谐”之美

2024-11-05 02:55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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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家和万事兴”,“和”是我们华夏儿女自古以来所提倡和追求的家庭理念,它如同细密的针线,穿梭于每一个家庭的情感经纬间。

四川广安,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故乡。小平同志一生深情地爱着自己的祖国和人民,也深情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家庭,他曾说:“家庭是个好东西。”这是他在遭遇革命的坎坷后得出的体会,在低谷时期,是家庭给了他温暖和支持,这些爱的力量成为他在革命生涯中一往无前的动力。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法庭坐落于小平故里协兴镇,是专业的家事审判法庭,负责审理广安区范围内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多年来,小平同志家庭观带来的深远影响,成为法庭开展家事审判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法庭里有这样一群女干警,每天从迎着初升的朝阳开始,到披着一身璀璨的星光结束。立案、送达、调解、开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为一个个即将破裂的家庭“缝缝补补”,深入探索家事纠纷解决之道,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全力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以法为盾 维护“她”权

“我不同意离婚,这么多年我在家尽心尽力围着老人和娃儿转,你在外对家里的事从来不操心,这婚离可以,这么多年的青春损失费你赔给我!”

“你那又算啥子,我在外赚钱不比你在家里闲着辛苦?如果没有我在外赚钱,你们娘仨都活不下去。”

炎炎夏日,协兴法庭法官和书记员开车到达广安某乡镇,再步行穿过一片即将成熟的玉米地,来到李某家中。李某的丈夫唐某提出离婚,李某非常气愤,拒不接听电话、不接收传票,躲避法院的送达。此时,夫妻双方正在发生争吵。

法官环顾这个家,与其他农村家庭不一样,干净、整齐。两个孩子和老人在一边默不作声。

通过简单的交流,法官大致了解了案件情况:李某和唐某在2016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因双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夫妻俩便商量决定,女方在家专心带娃,照顾老人,闲时务农;男方外出打工挣钱养家。至此,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八年来,两人交流减少,感情也渐渐变淡。现唐某干脆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

开庭时,李某提出,“法官,我想清楚了,我同意离婚,但我很久没有出去工作了,以后还要负担两个娃儿的抚养费。离婚后我会出去找工作,但是没找到工作前我不想娃儿受委屈,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法官向双方讲解民法典的规定,告知唐某,家务的劳动价值应当得到尊重,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经济补偿。基于李某婚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操持家务负担了较多义务,经调解,唐某向李某支付离婚时经济补偿款8万元。

至此,协兴法庭为这段婚姻画上了句点。虽然感情没有圆满,但至少经济补偿款的获得让女方和孩子的生活多了一份保障,未来也多了一份期待。

在社会的广阔织锦中,女性以其独有的坚韧与温柔,编织着家庭与社会的双重温暖。维护妇女权益,正视并颂扬女性在家庭中的贡献,让每一份爱与牺牲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认可。协兴法庭除耐心细致地办理好案件外,还积极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在法庭设立妇联执委工作室、紫藤妇女温馨之家等,倾听妇女诉求,收集妇女意见、联合调处家暴案件,共同守护妇女合法权益。


牵手亲情 护“苗”成长

“法官,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女儿快抑郁了,我要求把我女儿的抚养权判给我。”

王某在协兴法庭泪如雨下......原来,王某和前夫林某离婚时在外地工作,而林某在本地生活,经济状况较好,由父母帮忙照顾,双方遂协商女儿小花与林某共同生活。

然而,这位父亲因离婚致性格偏执,对小花管教甚严。只要小花有一点不听话,就对其实施殴打、长时间罚跪等行为。小花非常惧怕父亲,生活上丝毫不敢“忤逆”父亲的意思,例如,穿什么样的袜子、留多长的头发,都必须按照父亲的想法来。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花一日比一日沉默寡言。

在一次小花被通宵罚跪后,奶奶看不下去了,带孙女到派出所报警,举报自己的儿子有家暴行为,但林某在收敛过一段时间后又故态复萌。奶奶只好将这种情况告知王某,王某得知后便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

协兴法庭受理案件后,依据王某的申请向林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让小花暂时跟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避免再次遭受体罚的现实危害。审理后,法官认为,林伟虽系小花的父亲,但其对小花经常性的体罚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遂判决将小花变更为由其母亲王某直接抚养。该案判决生效后,小花跟随母亲在成都开启了自己的新生活。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他们的成长如同细水长流,需要耐心与智慧的引导。法条虽是冰冷的,但人心却是温暖的,协兴法庭的家事法官,总是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有温度、法官有温情。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为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协兴法庭依托党建互联机制,联合公安、妇联、教育等七个部门,总结促进家庭教育“1234”工作法,成立广安区“青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重点识别离婚、抚养二类案件中的家庭教育问题,划分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工作举措。通过访家庭、访学校、访村社、访单位“四访”落实家庭教育宣教措施。该工作站成立以来,各部门联合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90余件,指导500多个家庭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化解心结 情暖“桑榆”

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百善孝为先”的古训如同璀璨星辰,穿越时空的界限,照亮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之路。古人以“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表达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深切感激与反哺之情。然而,现实中却也不乏因经济压力、家庭矛盾、观念差异等复杂原因,导致部分人不愿履行赡养老人责任和义务。

每年,协兴法庭总会受理一些令人唏嘘的赡养案件,它们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伦理的复杂与人性的多面。在这些案件中,有的老人晚年凄凉,令人心生酸楚;有的子女行为失当,激起公众愤慨。然而,最触动人心、难以忘怀的,莫过于那位居住在“窝棚”中的老人。

2023年初,春寒料峭,冷飕飕的风吹得人瑟瑟发抖。一位衣衫单薄、双手颤抖、腿脚不便的老人来到法庭。经了解,老人已年过八旬,妻子已经去世,育有一子一女。老人没有收入来源,再加上生病已丧失劳动能力,遂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了解基本情况后决定先将老人送回家,再向当地村委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来到了老人的“家”。看着眼前所谓的“家”,法庭干警们不禁瞪大了双眼:无法遮风避雨的窝棚,石砖砌起来的小而狭窄的矮床,薄而破旧的灰色棉被,简陋的柴火小炉,半碗未吃完的剩饭,还有两只汪汪叫的小狗……与儿子产生矛盾的这些年,老人就是在这个棚里度过了他的春秋冬夏。

因生活中的琐事,父子之间的矛盾甚多,互不沟通造成积怨难以排解。双方也未给予对方妥协的机会,长此以往,便出现了老人无人赡养的局面。

“我就是被抓去坐牢也不会赡养他!”法官在案前提前与老人儿子联系时,儿子无情地放出狠话。

因该案情况特殊,协兴法庭决定为老人开通立案“绿色通道”,联系司法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当即快速立案。

“走,我们把这个案件搬到村里去,让村民来听一听、评一评、学一学”。协兴法庭在老人儿子的院坝里搭起了巡回法庭,同时联合村委干部、双方亲友共同参与到案件中,开展多方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面对面将矛盾摆出来,挨个说清楚、讲明白。

经过联合调解,解开了双方心结,老人愧疚说从前太固执脾气差,很多事情是自己做得不对,表示歉意。子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应当不管父亲,表示今后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让父亲能够安度晚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两名子女轮流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为加强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工作,协兴法庭创新举措,设立了“桑榆”权益保护中心,同时还率先成立了全市法院首家“涉老法官工作室”,旨在通过法庭的专业力量与日常工作,广泛传播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扩大其社会影响力,让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蔚然成风。

在社会的舞台中,每一位成员都在演绎自己不可或缺的人生。妇女、儿童、老人作为需要特别关爱和保护的群体,无疑是社会大家庭里最柔软却又最为珍贵的存在。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在小平故里,用法律的利剑与温情的盾牌,守护妇女的尊严与权益、孩子的童真与安全、老人的安康与幸福,以“德法”之情的点点星火,成社会燎原的“和谐”之美!(供稿/供图:广安区法院 洪晨昕 何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