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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观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又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营商合作关系。
“毛法官,蒋某某刚才给我打电话了!他说现在资金紧张,希望我给他一些宽限期,让我再信任他一次把诉撤了......”
“我应该怎么办?”某服装厂的经营者吴某某略带纠结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打电话的吴某某是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而他口中的“蒋某某”则是这起案件的被告。原告吴某某在2021年5月与蒋某某就衣物加工进行了合作,之后蒋某某一直拖欠吴某某加工费32288元。经吴某某多次索要,蒋某某向吴某某支付了2000元,之后蒋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延迟支付剩余的加工费。吴某某遂向前锋区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毛红玲在得知蒋某某已经主动找吴某某协商支付事宜后,调解经验丰富的她立即就从中察觉到了可化解矛盾纠纷的机会。
毛法官当即建议道,“蒋某某愿意给钱的态度是好的,起诉和撤诉都是你的权利,如果你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法院可以组织你们双方通过调解的方式当面协商还款期限。”吴某某思索片刻后表示愿意调解。随即毛法官通过电话向蒋某某询问调解意愿。
蒋某某表示,“毛法官,我愿意调解。加工费都欠吴某某这么久了,我其实也很内疚,但是现在我手头确实资金紧张,如果吴某某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会支付加工费的。”
于是毛法官趁热打铁,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组织吴某某与蒋某某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蒋某某在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吴某某加工费以及法律咨询费共31088元。
“我一定会如期还款的!”蒋某某如释重负地表示。
人民法庭是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下一步,前锋区法院观阁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多元解纷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供稿:前锋区法院 袁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