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加强对前锋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压紧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11日,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行政指导会,全区50余家经营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观看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片;该局质量股负责人讲解介绍了电动自行车现场检查要点及注意事项,并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宣贯;执法服务中心负责人结合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例,讲解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让经营者更加透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依法经营。
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经营,不得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要牢记责任,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制度,严把电动自行车采购关,履行电动自行车采购进货查验制度等,依法依规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活动,诚信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会后,各经营单位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下一步,前锋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对全区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供稿:前锋区市场监管局 杨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