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合伙砍树受伤致残 联合调解减轻双方负担

2024-07-02 06:40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五名七旬老人合伙经营农村退林还耕树木砍伐生意,共同出资在某村购买了一片竹子和树木,约定五人将该竹子和树木砍伐后出售所得款项扣减购买成本后按照实际砍伐竹子、树木的总天数平均计算每天的费用金额,每人再根据各自实际出工天数和计算出的每天费用金额计算每人应分配的款项。

2023年12月20日,原告游某加入到五被告一起进行了砍树木,游某在田坡上搬运树木时,没有听到其他人的提醒,仍继续往前走,被倒下的树木砸中受伤后,经住院治疗14天后诊断为腰椎骨折,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花去医疗费两万余元。经村委、派出所等部门多次调解无果,游某遂将五名老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对原告与五被告之间到底是提供劳务关系还是合伙关系发生巨大争议。被告一直主张原被告均是合伙关系,且大家口头约定每个人自己负责自己的生活费和安全问题,之前有合伙人受伤都是自行负担的医疗费用。原告却坚持主张系受被告邀请提供劳务,自己收取固定工资。但双方均未提供任何证据。五名老人情绪十分激动,一言不合就要寻死觅活,个个哭哭啼啼,声称自己年迈多病,仅靠伐木这点小本生意维持生计,根本承担不了巨额赔偿。

为实质解纷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单独与原告代理律师进行了沟通,讲明了双方结算款项的计算方式实质是合伙关系的体现,进而从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利的方面提出方案得到律师认可后,与律师共同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进行劝解。律师将后续可能面临的各种困难等不利因素罗列出来让原告心中有数。同时联合特邀调解员及村支部书记和人民调解员分别到五被告家实地查看了解五被告老人的生活状况,分别开展调解工作,也向五被告展现了原告受伤后身体遭受的痛苦以及对今后生活的各种影响,也希望被告能够体谅同情原告。再将五被告的实际生活状况和经济履行能力如实反馈给原告,让双方均看到对方的不易。最终,在法官、调解员和律师真诚的劝导下,五名老人同意想办法筹钱平均承担了原告的医疗费,原告放弃了大额的残疾赔偿金等,双方各自让步达成了一致协议,各自负担均有所减轻,双方争执半年的赔偿纠纷得以和平化解。

法官提示:合伙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应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受伤产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属于伤者自行承担的部分或者没有其他过错责任人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虽然没有任何过错,但因其对伤者的合伙事务也享受相应利益,故也应对伤者的损失适当分担部分风险,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比例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因此,合伙人之间应相互提醒、监督,提升安全意识,避免损失发生。(供稿:广安区法院 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