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前锋区总工会按照市总工会的安排部署,组织辖区5家企业集中签订《集体合同》。
签订中,前锋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胡光荣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签订《集体合同》的各项程序。接着企业工会代表与各企业方代表就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内容进行协商,做了明确约定,并现场签订了《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和《职业安全卫生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签订,把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不仅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更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今后,前锋区总工会将持续聚焦职工所急、工会所能,把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旗牢牢握在手中,真正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供稿:前锋区总工会 张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