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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农村土地调型后村小组可以调整承包地吗?已迁户外嫁女离婚后返回原籍还可以要求分配承包地吗?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有效吗?……诸如以上层出不穷的涉农村土地纠纷问题,个个都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好,就极易引发农村不稳定因素,这让村干部们很是迷茫苦恼。那么,农地纠纷到底有何“解题妙法”?
从一场讲座寻找“解题思路”
广安区法院应区委党校邀请,用一场以《农村土地承包重点法律问题解析及实务研究》为题的法治讲座帮助几百名村镇干部提供了“解题思路”。
花桥法庭法官黄发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最常用的五个法条,并从检索出的几千个全国土地案例中择取三十多个典型案例,总结出十一个解决问题的直接结论,详细阐释法条背后的立法目的和隐含意义,让大家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附带赠送的万能“圆圈去点”解题公式,更是瞬间让大家感到:从此思路已捋清,一切问题均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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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场庭审巩固“学习效果”
有争议并不可怕,也不可避免,当村委成为了被告,关键在于如何巧妙化解争议。正好就用一场巡回审判来检验“学习效果”,让双方在诉辩争论中明晰其中道理。
通过回顾学习过的法律知识,检视此前的处理行为,发现确有处理不当的,村干部在答辩时便自认其错,并主动纠错,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发现系村民认识存在偏差的,村干部也会用积极把自己学到的法律条文、案例以及自己理解到的道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传输给村民。法官再以当庭宣判当庭答疑的方式,实实在在地巩固大家学法用法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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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次巡查促使“答案推广”
为提升农地纠纷诉源治理效能,广安区法院创新开展土地纠纷司法巡查专项活动,广泛走访各乡镇村社,摸排各地土地纠纷情况,发现潜在土地类矛盾风险较大的,提示村组提前介入协调,预防纠纷或诉讼发生。
同时,建议参加过学习培训的干部及时组织内部培训和全村普法宣传,纠正传统固有思维,跟进现代法治理念,制定符合法律规定、国家政策的村规民约,保障人人知法知理守法讲理,努力共创争端不起、纠纷不发的和谐社会。(供稿:广安区法院 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