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交通事故起纷争 网络调解把案结

2024-06-07 12:46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法官,真是谢谢你,没想到我没到现场也能达成调解协议,真是太方便了!”2023年1月,杜某驾驶的货车与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经认定,杜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潘某负次要责任。

杜某驾驶的货车投保甲保险公司,潘某驾驶的半挂牵引车属于某物流公司,投保于乙保险公司,涉案多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杜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法官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由于涉案当事人分别在重庆、成都、广西三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便决定率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利用建立微信群的方式,搭建线上“调解室”。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后,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从法律角度详细释法明理,从情理角度劝解大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次沟通后,最终达成调解合意,由被告共计赔偿原告25万余元。(供稿:邻水县法院  唐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