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你好,是武胜县法院‘执行110’吗?被执行人现在正偷偷采摘他的蘑菇!你们快来!”“收到,我们即刻出发。”…… 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收到申请执行人何某的线索后,迅速出击,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22年12月,何某在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处蘑菇生产基地工作时,手指不慎被机械轧伤。随后,其伤被诊断为左手热压伤,伤残等级为7级。
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辩称,何某系擅自在从事非指派工作中受伤,其应承担主要责任。武胜县法院综合该案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何某的受伤过程,合理确定何某及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责任比例分别为50%、50%。判决生效后,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何某遂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线索后,武胜县法院“执行110”立即组织干警,与申请执行人何某一同前往蘑菇生产基地。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
一开始,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拒不配合,称此地的蘑菇才刚开始种植,并没有采摘售卖。直到申请执行人何某向执行干警提供其采摘蘑菇的照片后,其才带领执行干警进入现场查看蘑菇种植情况。
期间,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在做好安抚工作后,执行干警单独对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释法说理、悉心劝导,明确告知其行为存在转移资产的情形,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何某的合法权益,如果拒不配合,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严重者将以涉嫌拒执罪移送至公安机关。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执行干警当即引导其与申请执行人何某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最后,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卖了此批蘑菇后就支付所有赔偿金。
几日后,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武胜县法院,四川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一次性付清了所有金额。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此次的地里调解,接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司法温情。今后,武胜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武胜县法院 曹均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