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賨法守正】广安:容留他人吸毒行不行?“刑”!

2024-04-26 14:15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众所周知,毒品是社会公害,人人应避而远之。但只要不制毒、不贩毒,就不会牵涉毒品犯罪吗?当然不是!容留他人吸毒也可能构成犯罪!

案例一:李四和他的朋友张三、王五、刘二均为吸毒者。为了吸毒便利,李四两次将朋友带到其家中通过烤吸的方式共同吸食冰毒。在第二次吸毒时便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法院审理,李四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广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二:2021年,王某约上五六个朋友帮忙挖鱼塘。在挖鱼塘期间,王某多次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让帮忙修鱼塘的朋友在其鱼塘旁边的小屋中通过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同时,王某还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冰毒、麻古。

经法院审理,王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广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五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容留的场所既包括自己家中,也包括由自己实际控制的酒店房间等场所。若是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吸毒提供处所和集中为多人提供吸毒场所的行为将会被重点打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法官提醒:容留他人吸毒就是养痈贻害,这种方便“给不得”!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毒友圈”和“瘾君子”,以免触犯法律,后悔莫及。(供稿:广安区法院  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