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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对改善民生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但在推进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将通水管道嫁接起来形成供水网络的技术问题,更是新事物与旧思想发生碰撞催生矛盾难以调和的问题。
近日,广安区人民法院恒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农村自来水管线铺设引发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诉的案审源头防治“衍生案件”,断纠纷于诉内。
2023年下半年的一天,某施工队在广安区某镇铺设自来水管时,因供水管线口正对村民李某某家大门,李某某家人认为影响到其家风水,于是向施工负责人艾某某表达不满。
后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对供水管线的问题争执不停继而发生拉扯纠纷,在拉扯中导致李某某受伤,李某某遂诉讼来院,要求艾某某向其支付因手指粉碎性骨折造成的各项损失2万余元。
恒升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艾某某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其始终不同意致使无法在庭前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第一次庭审中,艾某某认为李某某手指的受伤系陈旧伤,不是因己方过失导致的,明确表示不同意对其进行赔偿,但双方各执一词,争议较大,难以调解。
庭后,承办法官为了查明李某某右手小指受伤是否与艾某某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遂安排法庭干警驱车下乡到现场进行调查,通过与当地村干部沟通、实地走访等,还原事实的真相。
第二次庭审中,承办法官再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认定事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事实说话,晓之以情理,最终说服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明确赔偿方法、赔偿金额和兑现方式,艾某某按照赔偿协议当庭兑现5000元赔偿款。至此,恒升法庭成功化解纠纷争执,实现案结事了。
在此次调解过程中,恒升法庭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维护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情况下,仍遵循“枫桥经验”进行调解,最终不仅使双方握手言欢,也宣扬了法治精神。下一步,广安区法院将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不断把“解纷促和”做深做实,为辖区各乡镇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供稿:广安区法院 宫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