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欠下巨额债务躲到外地就万事大吉?“不!”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云南,在楚雄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异地拘留15日。
2016年,罗某为得到某隧道的工程分包,通过银行转账以及现金交易的方式向王某陆续支付保证金65万元,并签订《某高速公路施工承包合同》。后因未能如愿分包该工程,罗某要求王某返还全部保证金。通过协商,王某于2020年6月向罗某提供借条,承诺将保证金转为借款并于2020年8月前全部偿还。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偿还义务。经罗某多次催款,王某仅归还部分欠款10万元,剩余55万元未归还,罗某遂将其诉至武胜县法院。
经武胜县法院主持调解,王某应于2023年8月前归还欠款10万元,于2024年2月前归还剩余45万元。规定期限到达后,王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9月,罗某依法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财产信息,被执行人王某也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便建议申请执行人罗某多留意被执行人王某的踪迹。
“你们快来,我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云南。在楚雄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居住的酒店,并成功将其拘传至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当执行干警询问被执行人王某何时归还剩余的55万案款,其声称没钱履行,且面对执行干警多次劝导,被执行人王某均不理睬,态度十分消极,坚决表示不履行义务。
“履行生效文书是法定义务,法律权威不容挑衅。逃跑、拖延执行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拒执罪,如构成犯罪,我们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和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楚雄市人民法院及当地看守所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异地拘留15日。
“执”责在身,虽远必“行”。此次异地执行路途遥远、充满艰辛,执行干警克服万难成功将被执行人拘留,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生动诠释了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以司法为民的履职担当、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供稿:武胜县法院 曹均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