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人聂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申请人成功拿到执行款。
胡某与聂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聂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聂某却无动于衷。
于是执行法官将聂某拘传回法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聂某及其家人仍然“执迷不悟”,百般抵赖。鉴于此,执行法官当场对聂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在“住进”拘留所仅一天后,聂某就感到后悔。于是联系了自己的母亲,表示愿意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执行法官遂告知申请人。在法官的见证下,聂某的母亲将欠款2万元转给申请人,并约定剩下的2万元在3月1日前支付,执行法官随后为聂某提前解除拘留。
此次司法拘留彰显强制执行措施的威力,也表明广安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安区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保持日夜兼程的“赶考”心态,依法制裁逃避执行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兑现司法为民承诺。(供稿:广安区法院 刘雪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