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罗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法官罗玲接到了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贵院为何受理了广安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按照我们签订的合同约定,纠纷处理方式应当是在我们这边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经查阅案卷材料,确认原告在提起诉讼时未提交书面合同。于是,罗玲法官就被告陈述信息告知其会尽快向原告核实,被告可提出书面答辩并附相应依据,如确无管辖权将依法作出处理。
“我马上把合同传给你们。我们公司在异地,对方不提供合同而向贵院提起诉讼,是不是故意规避管辖?”
见对方仍然情绪激动,罗玲法官耐心安抚,告知核实属实后将会依法处理,并提出如核实确认前锋区法院无管辖权,但双方之间的纠纷终究要解决,原告提供的现有证据显示双方的买卖时间跨度较大,金额也较高,建议双方先心平气和核对账款,确认有无争议,核算好金额后再进一步探讨如何支付。
后罗玲法官向原告详细了解案情,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在原告意欲撤诉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积极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促成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合意,为下一步仲裁调解打下了坚实基础。近日,当事人为罗玲法官送来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词简意深,旗轻情重,当事人的感谢寄托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与期待。前锋区法院将一如既往秉持司法为民情怀,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动司法、定分止争,用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检验工作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前锋区法院 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