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手机口”业务来钱快?警惕成为电诈“工具人”

2023-12-11 17:07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闲暇之余刷手机短视频是当今大多数人的一种日常生活习惯,一些不法分子借此混入各类短视频平台,以短视频方式发布各种轻松、快捷赚钱的广告信息,如“手机口”业务广告,吸引一些网民按照广告信息加好友或下载软件加入群聊,并在线指导学习该赚钱业务,初尝甜头的网民被眼前利益诱惑,为追求更多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不计后果,最终一步步走上帮助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道路。近期,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类似的涉“手机口”业务诈骗案件。

什么是“手机口”业务?

简单来说就是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过在国内网站、社交软件投放“轻松赚钱”“日结佣金”等招聘广告,吸引国内网民参与“手机口”业务,并通过虚拟币进行报酬结算的活动,具体方式有两种,一是架设GOIP、VOIP等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二是使用两部手机,一部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然后将这两部手机的听筒和送话口对接在一起实现境外诈骗分子与国内受害人的直接通话。

案件当事人莫某系一名未成年人,辍学后一直无固定收入来源,2023年4月,莫某在刷手机某短视频时,被下载某软件可以获利的广告吸引,遂产生快速赚钱的想法。

莫某在该软件上相继认识了网名为“海星”和“小情歌”的人,在对方的指导下学会了“手机口”的操作。

在操作“手机口”业务的过程中,莫某听见上家谎称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骗取商品购买人,谎称购买人的快递被公司的工作人员弄丢了,需要进行理赔等内容;明知是帮助电信诈骗人员对其他人员实施诈骗,仍然使用自己购买的多部安卓系统手机、自己办理的多张电话卡及通过其他人的电话卡,先后多次帮助电信诈骗人员拔通被骗对象的电话而实施诈骗,其中,莫某将一张电话卡直接提供给诈骗人员实施诈骗,导致被害人被骗12万余元人民币。

期间,莫某还邀约他人与其一起从事“手机口”业务30笔,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

2023年9月,岳池县检察院以莫某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岳池县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莫某在明知是帮助诈骗人员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通讯传输通道帮助电信诈骗人员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鉴于莫某系未成年人且为从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特别是未成年人,无论何时、何地、何境况绝对不能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切勿因贪图眼前利益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同时,提醒各位家长,要多加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发现孩子有使用多个手机的操作行为或者在手机上下载登录陌生软件、添加陌生人微信、QQ号时务必警惕,加强对孩子进行网络诈骗防范方面的教育引导,避免孩子掉入“手机口”诈骗深渊。(供稿:岳池县检察院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