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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对男友不满意,心情不好,便借酒浇愁,难道这就能酒驾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这时酒驾被查,可能心情会变得更差。2023年10月18日晚,四川省岳池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跳河。
民警陈爱平与辅警邓金洲、张峻铭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处警人员用手电筒照射漆黑的河面,只见离岸边约两米远的地方有个人影在挣扎。见此情景,辅警邓金洲来不及脱掉衣服,奋不顾身跳进冰冷的水中。幸运的是河水并不深,邓金洲踩着淤泥向该群众靠近,最终在同事的努力下成功将女子营救上岸。
女子被救上来,还一直在哭泣。处警人员把她带回派出所,了解得知,女子姓张,家住重庆市,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男子,两人谈起了恋爱。当天下午,张某与男友约定在岳池见面,地点定在一家小饭馆里。这次见面,也是张某第一次与男友线下见面,以前两人都是在网上交流。见到男友第一眼,张某觉得男友的形象与自己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内心有些失落,高兴的情绪慢慢低落下来。但碍于面子,张某还是坐下来和男友以及男友带来的朋友几人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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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与理想的巨大反差,让张某的心情很不好,本来她开了车不能喝酒,但心情这样坏,干脆借酒浇愁,便与男友和男友的朋友开怀畅饮,到饭局结束的时候,张某喝得酩酊大醉,男友和同来的朋友也喝了不少酒。
大家都喝醉了,没有人去劝张某不要开车。最后,张某独自走出饭店,居然坐进了驾驶室并发动车子,在酒精的刺激下,张某头脑一片模糊,刚启动车辆,便撞上了人行道上的路灯杆、垃圾桶以及路旁停放着的一辆车,张某的车被迫在人行道上停了下来,这时,她的酒意清醒了一些,走下车来,径直向不远的河边走去……
张某被带到城东派出所,民警闻到她一身酒气,不久又听人说她还把路边的车撞了,便将其移交给交警大队处理。交警初步对张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已属于醉酒状态。张某涉嫌危险驾驶,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觉得男友不理想心情不好,就算用酒精排遣郁闷的心情,但这也不能酒后驾车呀。
喝酒可以,酒后驾驶绝对不可以。(供稿:岳池公安 汤志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