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执行没那么严格,我把钱转出去法院也拿我没办法,我想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不想还就不还了。”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在与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交流中态度嚣张、言语狂妄。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手段。眼看要被拘留,被执行人“秒怂”,当场履行欠款。
近日,武胜县法院受理一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10万元。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称生意亏损,需要资金周转,暂时没钱,要求申请执行人宽限一段时间。宽限到期后被执行人李某又多次以相同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到其名下无可供财产执行,但有两家其个人独资的公司(经查其公司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和一份在保险公司投保的分红型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保险种类)。
在冻结其名下保险价值后,执行干警秉承人性化执法原则通知被执行人李某,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接到通知后仍消极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名下保险价值折现后进行扣划,折现价值为7万余元。对于剩余标的,执行干警继续对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进行调查并对其名下独资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的银行流水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在其应当主动履行义务期间,其名下财产存在约6万元左右的非对申请执行人的转账流水。执行干警立即告知被执行人李某应如实申报财产并主动履行义务,向其释明不如实申报财产将面临罚款、拘留、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等严重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李某收到告知后仍再三拖延,毫无还款诚意并叫嚣“你们根本拿我没有办法”。执行干警见状,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李某见执行干警要动真格,一直强硬的态度发生了大转变,主动提出自己愿意履行义务并当场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法官提醒:人以诚信为本,“欠债还钱”既是情理所在,更是法理所归。欠债不还,还想万般抵赖,更有甚者还想抗拒法院执行,那便情理难容、法理不容。要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是恶意规避执行法院裁判的,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供稿:武胜县法院 郑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