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家住广安区官盛镇的周女士在镇上买菜时,不慎将手机遗落,被正在卖菜的蒋某某捡到。由于周女士没有设置锁屏密码,蒋某某打开手机发现周女士的微信账户上还有钱,随即动起了“歪”心思,将捡来的手机拿到超市购物花了400余元后将手机带回家。那么,蒋某某的做法犯法了吗?1、周女士自行遗失的手机,蒋某某捡到的,那就是属于他的了,不犯法。2、我认为,蒋某某刷的钱不多,归还了就可以了,不犯法。3、蒋某某捡到他人手机不主动归还,是错误的,还盗刷他人微信账户,错上加错。4、蒋某某的行为都犯法了。
2023年7月10日,蒋某某在广安区官盛镇老方坪街上卖菜时捡到周女士的手机,并将捡到的手机关机带回其租住的门市。
过了几个小时,蒋某某再次打开捡来的手机,发现其微信账户里面还有钱,便到附近的超市购买啤酒,以微信小额免密支付功能花费400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积极主动归还手机,赔偿周女士的损失,取得了周女士的谅解。
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但其已经主动赔偿周女士的损失,且获得了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广安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广安区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手机一定要设置锁屏密码和微信钱包手势密码;设定消费限额,防止损失扩大;更换手机号码时,及时解除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平台与手机号码的绑定,从而有效避免移动支付账号被盗取盗刷。(供稿:广安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