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还以为案件终本就没人管了,没想到仍然在继续执行”。近日,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一起终本案件执行程序,并最终完成部分兑现。
2021年3月,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由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其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王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其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不动产、证券、车辆登记等进行查控,同时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依法对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执行干警向张某释明了执行情况,告知其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将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随时恢复执行,张某表示理解并同意案件终本。
案件虽然“终本”,但法院并未放弃,执行干警定期对王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并通过王某的家人朋友了解核查其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执行干警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王某名下有分红型保险,累计纳税保费共16580元。执行干警立即依职权恢复执行程序并将保险账户予以冻结、扣划,同时再次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随后第一时间将扣划到的实际保费10437.34元兑现给张某。
“终本”并非终止,案件“终本”后,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仍然被关注,一旦符合条件,执行程序将重新启动。邻水县法院将继续加强“终本”案件跟踪管理,以长线追踪、锲而不舍的决心,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邻水县法院 蔡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