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广安邻水:把化解矛盾纠纷放在心上 扛在肩上

2023-06-27 16:10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丰禾法庭坚持诉源治理、坚持实质解纷、坚持能动履职,切实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靠前服务  巡回审判止纷争

2021年11月,邻水县八耳镇某中学学生包某在学校宿舍晾晒被子时从二楼窗台摔下,致使左肘、左腕、左侧股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为三处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包某的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以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丰禾法庭的马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但双方对校方责任险保险理赔金之外的赔偿部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让受伤的孩子得到有效治疗,保护孩子身心健康,马法官多次前往包某家中,了解包某恢复情况并协商赔偿事宜,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考虑到包某受伤在家需要父母照料,马法官将庭审搬进包某家的院坝。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责任比例及赔偿项目各执己见,马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开展多轮调解,详细分析各方责任与过失,寻求最优解决方案。通过多番悉心的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学校赔偿包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2000元。

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调解,成功化解了家长与学校的矛盾纠纷,既把握了全方位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重点,又让法律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主动作为  判后答疑促履行

2021年2月,李某因购车向王某借款45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约还款,王某遂将其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马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偿还王某全部欠款。

为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调解结束后,马法官始终关注着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多次与李某进行电话沟通,询问还款事宜。了解到李某还款意愿不强后,便驱车前往李某家中,从调解书中的证据采用、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等方面逐一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对李某的疑惑进行详细解答,同时告知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不利后果,李某当场承诺一定在约定期限内还清欠款。2023年1月28日,李某主动到丰禾法庭要求履行,向王某清偿全部欠款。

作出裁判并非是案件的终结,丰禾法庭始终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准则,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析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双管齐下推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延伸职能  司法建议防未病

2022年5月,汪某雇请蒋某等四人到袁市镇灯笼村砍树,并雇请章某驾驶货车运输砍伐的树木。树木装车完毕后,蒋某等人便坐在载满树木的货车车厢里返城,车辆行驶途中,蒋某被路面上空的通信线路刮倒跌落地面受伤,后因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蒋某便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马法官通过实地勘察,发现事发地道路上空的通信线路架设高度未达相关法律规定标准,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因素之一。案件审结后,马法官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以案件为依托,主动向辖区内两家通信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就严格执行线路架设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巡护、强化协调联动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两家通信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复函表示将针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加大对辖区内通信线路的巡护力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法院的主动作为表示感谢。

一纸建议书,敲响了通信公司的安全警钟,促使其审视管理中的安全漏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消除隐患。

消未起之患,治无事之前。近年来,邻水县法院丰禾法庭立足服务优镇兴乡战略示范法庭特色定位,综合运用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参与无讼无访村(社)创建、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供稿:邻水县法院  邓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