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出了这么大的车祸,我整个人都是蒙的,不是不愿赔偿这些费用,而是现在确实无能为力,希望法院能再进行调解。”被执行人周某林在电话里说道。
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执行过程中,涉案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互谅互让,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执行案款11万余元。
据悉,2022年1月,周某林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车上乘坐李某琼、田某林等人)与路边房屋院墙相撞,造成车上乘客李某琼、田某林等人受伤。后上述伤者被送往医院治疗,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因商讨赔付费用出现分歧,李某琼、田某林遂将周某林起诉至武胜县法院。武胜县法院审理案件后,判决周某林赔偿李某琼275981.5元、田某林221689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林并没有履行义务,李某琼、田某林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15日内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周某林没有主动申报财产及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其银行账户、财付通、支付宝,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限制其高消费。
近日,执行干警再次联系被执行人周某林,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周某林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自己目前收入微薄,确实没有办法一次性交付全部案款,希望执行干警能再次组织调解。眼看执行工作出现了转机,执行干警趁热打铁,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来开展调解工作。
“我父亲罹患癌症,儿子尚在上大学,之前治疗伤者的10万余元医疗费都是到处借的。现在在跑顺风车,车辆也是向亲戚借的,每月还需要交租金。”在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周某林表示虽然现在生活困难,但愿意订立还款计划,分期分批给付案款。
申请执行人李某琼、田某林在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林的家境与现状后也表示了理解,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周某林当场借款,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李某琼、田某林案款118000元,申请执行人李某琼、田某林自愿放弃剩余案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供稿:武胜县法院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