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如果有人告诉你出售一张电话卡就能获利100元,卖卡越多,赚得越多,遇到这种“好事”你会心动吗?
如果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你还会动心么?
有人就因一时贪念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看似“生财有道”能挣快钱,实则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快钱没赚到,反获了刑期,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此类犯罪有一个专业名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办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3年4月7日,张某(男)在网上办理了两张电信电话卡,在4月15日收到电话卡后在明知道这两张电话卡将被用于实施违法犯罪,但仍以每张卡每天180元的价格出租给他人,违法所得720元。经查,从2022年5月开始,张某共出售20余张电话卡给他人用于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
目前,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自觉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坚决抵制不法行为,拒绝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供稿: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蒋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