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广安:清明祭扫需谨慎 引发火灾可能被拘留、判刑

2023-04-04 17:38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人间四月芳菲始,又是一年清明至”,回乡祭祖,扫墓燃烛、焚香烧纸的习俗与干燥的天气碰撞,极易引发火灾。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在此以真实案例提醒大家,文明祭祀,用火不当引发火灾,不仅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也会让自己受到法律的惩罚。

2022年8月,被告人黄某采用火烧的方式为其父亲的坟山清理杂草、树枝等物,因当天气温较高、杂草干燥,火势瞬间增大并迅速蔓延,最终导致一旁的柑橘园内1382棵柑橘树被烧毁。

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烧毁的柑橘树于案发时的价格为96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武胜县法院法官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森林植被易燃烧,野外用火需谨慎。清明、五一假期相继临近,祭祀、农事用火增多,出游踏青频繁。希望大家以此事件为警示,提高防火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防范火灾于未“燃”,保护环境实现绿水青山,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稿:武胜县法院   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