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成功化解一起虚假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婚姻登记正常秩序。
1999年9月13日,游某与周某在营山县某镇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因信息化工作落后,仅保存了手写档案。
2021年,二人因事需认定婚姻登记情况,但未查询到相关信息,遂于当年10月13日又以初婚的形式在广安市某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后二人办理诉讼离婚,法庭调查发现游某、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两次结婚登记。了解情况得知1999年的手写档案完成联网补录,导致二人在系统中存在两份婚姻登记档案,且民政部门无法进行主动撤销。只有先通过行政诉讼撤销第二次登记,才能正常认定二人的婚姻关系。
2022年11月18日,游某与周某向前锋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广安市某民政局办理的结婚登记。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游某、周某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已无法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事情似乎已经走入了“死胡同”。
“民政部门无法撤销,诉讼途径也解决不了,难道就只有将错就错吗?”游某和周某不知如何是好。
承办法官意识到,该错误婚姻登记若不能及时予以纠正,不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破坏正常的婚姻登记秩序,亦有悖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你们先别急,我们发出司法建议来协助解决。”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前锋区法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在多方核实事实后,向广安市某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撤销该婚姻登记。
该民政局对前锋区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最终作出《撤销结婚登记决定书》,一起虚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下一步,前锋区法院将从个案办理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类案争议化解新模式,用好用活司法建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供稿:前锋区法院 韩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