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日前,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文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3年1月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文某酒后在岳池县城一酒吧内滋事,接到报警后,民警蒋某某、辅警罗某、郭某三人前往处警。当民警蒋某某依法对文某进行口头传唤时,文某无故暴力袭警,致民警蒋某某倒坐地上且右眼被打伤,后文某逃离现场。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文某对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致民警受伤的行为,涉嫌袭警罪。文某酒醒后,后悔不已,但悔之晚矣!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法律尊严不容挑战。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遇到人民警察执法时,大家务必积极配合,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切勿因一时冲动,令自己和家人追悔莫及。(供稿:岳池县检察院 周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