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2013年李某与刘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将李某诉至武胜县法院。经审理,武胜县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刘某97041.76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刘某遂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胜县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传唤并对其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但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本案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但并不意味着终止。为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查找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线索。2023年1月,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刘某的电话:“我看到李某回家了,你们快来。”于是执行干警冒着大雨,与申请执行人刘某一同前往其家中,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武胜县法院。
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耐心地向被执行人李某释法明理,告知其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李某父亲提出愿意帮儿子履行义务,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3万元,剩余钱款承诺在2月份支付完成。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新的一年,武胜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武胜县法院 郑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