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大年三十中午,刚刚放下碗筷的广安市公安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护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在西牛村一坡道树林内发现一只猫头鹰,可能受伤了。
值班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在一段陡坡密林下发现一只“猫头鹰”。经处警民警初步检查,发现该鸟右眼被杂物遮挡,无其他外伤。民警给其喂水投食后,随即协调、联系护安镇农业农村、林业工作人员做进一步鉴别、救助。经过农业农村和林业工作人员确定,这只鸟类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目前,派出所民警与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已将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温馨提示:猫头鹰在我国分布区域较广,对预防鼠害有极大作用。私自捕杀、饲养、贩卖和食用猫头鹰等均属违法。如果市民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供稿: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蔡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