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今年以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理念,找准审判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依法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消费者维权案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优化诉讼服务,畅通维权渠道。将亲民、便民、利民作为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充分利用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方式,为消费者诉讼维权提供便利。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小标的额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采取“快、简、便”方式,缩短审理周期。2021年以来,通过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涉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30余件。
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审判能力。针对社会热点、敏感案件如“知假打假”案件,准确把握上级法院裁判理念和思路,依法厘清合理消费和知假打假的区别,统一审判尺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对重点领域的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进行专案研讨,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及时发现总结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并发出司法建议,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共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份,收到回复3份,回复率100%。
强化司法引领,加大普法宣传。成立社区法官工作室,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提醒群众日常消费注意事项。通过巡回审判、《法庭视线》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以“三联三促”“人民阅卷·广安行动”为契机,积极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督促商家诚信守法,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维权纠纷。2021年以来,共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3场次。
坚持调解优先,聚力多元解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和鼓励消费者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联合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业务指导、多元调处、司法确认等机制,有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积极吸纳市场监管、发改、商务、交通运输、文广旅、住建等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消费者维权案件的矛盾调处和纠纷化解。(供稿:前锋区法院 周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