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我的诉状交到法庭不久,案子都没立,你们就帮我拿到了八年前的血汗钱!”近日,当事人邹某兵将一份感谢信和一面书写着“执法为民 尽心尽德”的锦旗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了广安市武胜县人民法院烈面人民法庭。 2014年8月至12月,原告邹某兵经工友介绍在被告冉某成承包的工地干活,口头约定日结工资200元。被告冉某成在2021年春节前夕给付原告邹某兵部分工资后,口头约定剩余的5000元在春节之后给付。但春节过后,被告冉某成未按期支付剩余工资。原告邹某兵多次向其索要工资,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无奈之下,原告邹某兵于2022年7月诉至武胜县法院烈面法庭,要求被告冉某成给付剩余工资。 因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缩短当事人诉讼时限,节约解纷成本,武胜县法院烈面法庭法官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步骤对被告冉某成耐心、细致地开展疏导工作。在调解员的倾力调解下,被告冉某成支付了剩余劳务工资。至此,该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只是武胜县法院利用诉前调解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武胜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与便捷。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36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供稿:武胜县法院 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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