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岳池县公安局不断强化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近日,顾县、伏龙、花园派出所联合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渔获40余斤。 8月12日21时许,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长滩寺河流域有人非法捕鱼。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只见两名男子背着电鱼工具在河边实施非法捕捞,手里还提着刚电来的鲜鱼,民警当场将二人抓获,缴获作案用电鱼工具一套、三轮摩托车一辆以及偷捕的鲫鱼、鲤鱼等83条40余斤。 据了解,嫌疑人王某、江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在天然水域电鱼属于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依然选择铤而走险,自购电瓶制作电鱼工具在长滩寺河沿岸作案。目前,两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岳池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供稿:岳池县公安局 袁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