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判决如果得不到执行,法律规定就会成为一纸空文。长期以来,一些被执行人缺乏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拒绝配合、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甚至出现刁难执行、隐匿财产的现象。为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维护胜诉当事人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向公安部门顺利移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原告郑某辉与被告雷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武胜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雷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郑某辉各项赔偿费用134569.7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雷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郑某辉于2022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雷某未向法院报告本人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雷某,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要求其主动向本院申报财产。 但被执行人雷某态度嚣张,拒不如实报告。执行法官遂向其再次说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被执行人雷某仍无动于衷,更是任性的认为,法院拿他没有办法。 嗣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执行人雷某被拒,执行法官依法对雷某采取了罚款措施,并对其送达了预处罚通知书,但都被雷某拒收。执行法官遂向腾讯公司发出查询雷某微信支付流水的相关法律文书,发现在判决生效后,雷某的微信支付流水高达100余万元,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初步判定雷某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近日,在整理好雷某电话录音、微信支付流水等相关证据后,执行法官依法将本案相关材料移交给了武胜县公安局。目前,本案已立案侦查。 法官提醒:法律不是儿戏,更不是一纸空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及时履行。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不仅侵害了案件权利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甚至还会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供稿:武胜县法院 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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