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与广安区法院对三件执行案件开展协同执行,成功执结一件,和解两件。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20万元。执行立案后,前锋区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房产信息,组织执行法官驱车400余公里到达重庆巫山该房产所在地,实地查看房屋情况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议价,随后进入拍卖程序。 一个月后,周某作为被执行人被前锋区法院及广安区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了解到这一情况,向执行法官申请组织和谈。2022年4月14日,三案当事人及案外人刘某在前锋区法院执行事务室进行和谈,经过3个小时的商量、争议、让步,最后周某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但周某不认同该协议,未签字离去并申请增加房屋的查封,用于偿还债务。 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的房产经过一拍、二拍、变卖均无人购买。2022年7月5日,执行法官第二次前往被执行人房产所在地,就该房产售楼部组织当事人进行第二次和谈。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说明其已与另外两案当事人沟通好,由其替周某偿还与李某、胡某的债务,但周某表示不信任,要求法院出面协商解决。前锋区法院执行法官随即与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联系,沟通说明相关情况。 近日,两院执行法官在广安区法院执行事务室共同组织三案当事人进行和谈。经过5个小时的沟通协商和执行法官反复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各方互谅互让,制定了大家都满意的还款计划。 三案当事人对两地法院的办案效率和协调联动给予高度评价,成功执结一件,和解两件。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法院之间的联动执行,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推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顺利执行,也有助于让当事人了解人民法院执行的力度与决心,维护法律的权威。 接下来,前锋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执行手段,深化执行联动,切实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供稿:前锋区法院 罗伟 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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