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犯罪团伙摆药摊“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刑事案件。 “大爷,您是不是最近睡眠不好,看您眼袋这么重,哎我也遭遇这个困扰好久了,但是我现在根治了,我给你推荐一个大师,就在前面……” “大妈你是不是有什么病呀,看你精气神不太好的样子,我可真为你忧心……” 熙熙攘攘的步行街,混迹着这样一群自来熟的“怜老团体”。他们专门瞄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始嘘寒问暖的关心,取得对方信任后带其去找“名医”看病抓药。殊不知,这只是盗窃团伙一个“请君入瓮”的把戏,最终目的是使用调包计“骗得”受害老人钱财。 2021年6月底,被告人杜某邀约被告人蒋某A、蒋某B、王某到武胜县城“赶场”找点钱来用。四人合谋分工合作,王某负责卖药,蒋某A、蒋某B负责当拖拉客,杜某负责望风,终极目的是通过物色穿金戴银的老年人,使用草药调包的方式将其随身携带的财物盗窃一空。 次日6时许,四人租用车辆从遂宁市船山区出发到武胜县沿口镇步行街。由被告人王某将杜某事先准备好的廉价草药摆放在地上,被告人蒋某A物色对象搭讪找到被害人唐某问是否有病,并声称认识卖草药的人能够治好病,被告人蒋某B负责配合,说草药需要和金银首饰放在一起方才有效。在二人的引路下,被害人来到王某的摊位,由蒋某B进行演示,将自己的金戒指取下来放在王某的草药包里面,后被害人唐某信以为真,将手指上的一枚黄金戒指和脖子上的一只黄金项链取下来放在王某的草药包里面,被告人杜某则负责全程望风。王某见被害人唐某的黄金戒指和黄金项链放在草药袋子里面后,将事先准备好的另一草药包调包,并嘱咐唐某袋内草药到家前不能打开,否则药效会失灵,并告知被害人离开时必须和他们走反方向道路。 武胜县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四人责任。根据四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最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四人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此类诈骗盗窃手法并不常见,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要警惕身边突如其来的“嘘寒问暖”和莫名其妙的“关怀备至”。遇到陌生人搭讪尤其是涉及钱财的更要提高警惕,理性判断,不要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供稿:武胜县法院 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