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被打的人我也不认识,没什么恩怨情仇。我只是打了两拳,心想就算出事了有兄弟伙扛着,轮不到自己担责。哎,现在真是后悔,早知道不干这事了。”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寻衅滋事案。 庭审现场,被告人刘某后悔不已,直言当初不应头脑发热,为了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亲自“捶”毁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 武胜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9日23时许,在四川省武胜县万善镇某街道上,当被害人雷某1和雷某2驾车路过时,段某(已判决)以油门声音过大为由将二人驾驶的小车拦住,后段某(已判决)伙同正在同桌吃烧烤的“兄弟伙”蔡某(已判决)、王某(已判决)等人无端对雷某1和雷某2实施殴打。 被告人刘某听到不远处的异常响动飞奔至现场,在不明所以未弄清来龙去脉、看到周围朋友对被害人拳脚相向的情况下,跟风对二受害人挥舞数拳头以彰显哥们儿义气。 最终数人无事生非、肆意殴打他人的行为造成雷某1属轻微伤、雷某2轻伤二级的伤害后果。 武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无事生非,肆意殴打他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经综合考虑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法官提醒:朋友之间的互相帮助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在帮助别人前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帮助”是否合理合法,不能一味地讲“哥们儿义气”,切不可让“帮助”逾越法律红线,得不偿失。切记,共同犯罪行为只要参与进去都构成犯罪。(供稿:武胜县法院 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