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蒋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查明,蒋某于2016年3月在李某违规贷款过程中充当借名贷款人,充当金融掮客,并收受好处费。武胜县法院决定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出具了决定书。决定生效后,蒋某并未履行义务,本院行政审判庭向执行局移送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蒋某名下有多张银行卡及网络资金,银行卡和微信虽无大额资金,但有长期使用迹象,执行法官立刻对蒋某名下的银行卡和网络资金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成功冻结蒋某名下银行卡金额及网络资金后,蒋某出行受到极大限制,遂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去充当金融掮客,更不要违规借贷、顶名借贷,否则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供稿:武胜县法院 郑开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