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通报2起川渝高竹新区检察一体化履职典型案例

2024-10-30 10:17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游伍琼

“本次选出的案例,均体现了我们在检察办案中联合履职的探索实践。”10月29日,“下活‘一盘棋’,唱好‘双城记’”川渝高竹新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熊前英通报2起川渝高竹新区检察一体化履职典型案例。

案例一: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民政局撤销赵某某等17对虚假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2008年至2011年,陈某某、蒋某某等8人(均已判刑)共谋,利用重庆市渝北区某乡镇开发之机,在四川省邻水县寻找单身男女,或办理虚假户籍并由他人冒充虚假户籍人员,在邻水县5个乡镇申请与渝北区该开发乡镇居民登记结婚。工作人员根据陈某某、蒋某某等人提供的资料,为赵某某等人办理17对婚姻登记(有时男女双方均未到场)。陈某某、蒋某某等人又凭17对虚假婚姻登记资料将相关人员户籍(婚姻登记时邻水一方)迁至渝北区该开发乡镇,再向渝北区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向渝北区拆迁办申请分户。通过上述途径,陈某某、蒋某某等人先后骗取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款累计820余万元。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蒋某某等人系列诈骗案件时,发现了邻水县部分乡镇违法办理婚姻登记线索,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将线索移送至邻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3月27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并联合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2023年5月至8月,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查明的虚假婚姻登记违法事实,由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撤销赵某某等17对虚假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邻水县民政局依法撤销涉案17起违法婚姻登记;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渝北区民政局撤销虚假离婚登记,依法有效维护广渝两地婚姻登记管理秩序。

2023年12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推动解决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处理婚姻登记问题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

案例二:邢某某、寇某某等3人职务侵占案

邢某某是川渝高竹新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厂长,寇某某是公司库管员。2023 年9月,邢某某同寇某某私自将车间的铝材卖出,非法获利9万余元。2023年11月,邢某某同寇某某以及废旧收购商张某某私自将车间的铝材卖出,非法获利12万余元。2024 年1月邻水县公交局以邢某某、寇某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向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因本案是川渝高竹新区首例职务侵占案件,为稳妥办理,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与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案件会商,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川渝高竹新区举行公开听证会,两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7人应邀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听证员评议后认为,应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但可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听证员意见,于2024 年3月对邢某某、寇某某等人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向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4月17日,该案在川渝高竹新区法庭公开审理,邻水县人民法院院长、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两长”出庭,川渝高竹新区企业代表约30人观摩庭审。经审理,邻水县人民法院采纳了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刑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同时并处罚金。

2024年8月,该案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检察听证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