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博物馆文创商店及休闲区招租公告

2024-10-16 17:23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为充分发挥文博场馆资源作用,进一步完善广安市博物馆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吸引力和改善旅游环境,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根据《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安市博物馆一楼文创商店及二楼休闲区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广安市博物馆位于广安市广安区桥头坝路66号,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学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博物馆。2024年2月1日开馆至今,已累计接待游客35万余人次。本次招租区域位于广安市博物馆内一楼文创商店(58㎡)及二楼休闲区域(85㎡),总面积143㎡。本次招租为文创产品商店及休闲区域整租,经营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安市博物馆定位,一楼为文化创意品商店,二楼为茶咖类饮品店(注:不得使用明火产生油烟),禁止改变使用性质或转租。

(二)租期三年,合同签订后1月内缴付当年租金,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每年缴纳一次租金。期满承租方需要续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租金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承租价格(年租金)底价为16302元/年,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租报价(年租金)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的报名无效,符合承租人资格要求的最高报价单位中标。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三)具有文创或饮品行业经营管理经验。

三、招租流程

(一)报名及现场踏勘

凡有意向承租的单位均可现场报名踏勘,报名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

2.报名地点:广安市博物馆一楼服务台

3.联系方式:伍女士

0826—2161270

0826—2125026

(二)竞价评审

1.竞价评审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30分。

2.竞价评审地点:广安市博物馆二楼报告厅。

3.竞价评审现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租价格(年租金)报价单。

(4)文创产品及饮品实体店运营经验证明材料。

(5)承租承诺书。

(6)意向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竞价评审现场启封各意向承租人提交的响应材料,由招租方现场核验意向承租人资料及报价,在符合承租人资格要求和竞价资料要求的基础上公开唱标,确定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为承租方,承租方提交的承租价格(年租金)为最终承租价。如本次招租只有一名意向承租人参加,且该意向承租人符合招租公告中所有要求,则该唯一意向承租人为承租方。

(三)签订合同

招租结果在广安市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1个工作日,承租方应在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广安市博物馆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者视为放弃承租权,改由报价由高到低排名第二的意向承租人为承租方,以此类推。如无合格意向承租人,则本次公开招租作废,广安市博物馆重新组织招租。

四、经营要求

(一)承租方代表广安市博物馆行使提供文化产品服务、传播文化的职能,代表广安市博物馆形象,须受广安市博物馆监管。

(二)承租方经营时间须与广安市博物馆开放时间保持一致,开放日必须营业。

(三)配合广安市博物馆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惠民活动、组织文创产品参展参赛、馆际交流、接待服务等。

(四)根据广安市博物馆元素,每年开发不少于2款文创产品、饮品并实际销售。

(五)承租方的服务人员须遵守广安市博物馆各项规章制度,须按时参加馆内消防安全等各项培训,并配合做好经营区域管理。

五、其他说明

(一)承租方装修设计方案应征得广安市博物馆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不得变更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场地原有水、电、消防、通讯等配套设施进行改变,装修风格应与馆内整体风格保持协调。

(二)如承租方违背招租公告及租赁合同中关于该场地使用的承诺或擅自改造、经营违禁物品等违反场地使用要求的情况,广安市博物馆有权要求承租方改正。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响应招租方要求并积极整改的,广安市博物馆有权收回场地,不退还已缴租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投入经营,否则将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来源:广安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