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政府昨(29日)公布《关于灾后促进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暂行意见》等三大政策
记者从昨(29)日下午召开的成都市政府新闻办灾后重建第三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6月27日,全市347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恢复开工3415户,产能恢复到震前的101.4%!为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于灾后促进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暂行意见》和《成都市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成都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技术改造达产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相继出台。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贷款贴息。各区(市)县还将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和配套政策。
工业:产能超震前水平
地震后,成都市工业企业不同程度受损。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成都市旅游局局长邓工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据初步统计,截止6月27日,全市347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恢复开工3415户,占98.2%,产能恢复到震前101.4%。其中,3个重灾区313户规模以上企业已恢复开工254户,占81.2%,产能恢复到震前78.5%。17个轻灾区(市)县3166户规模以上企业已恢复开工3161户,占99.8%,产能恢复到震前102.7%,五城区和高新区、龙泉驿区、温江区、郫县、蒲江县、新津县、金堂县、双流县、邛崃市、青白江区等14个区(市)县实现了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开工。
全市重点培育的58户大企业大集团已全部恢复生产,全市重点推进的157个工业重大产业化项目中,112个在建项目复工率达98.2%。市经委副主任左正洪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我市及时采取了多项恢复生产、加快发展的措施,我市今年全年的工业发展目标将顺利完成。
旅游:全市17个国家A级景点已开放
旅游业方面,截至目前,除都江堰、彭州、崇州三个重灾区和大邑西岭雪山外,其余区(市)县在地震中轻微受损的公路、桥梁均已进行修复,与之相关的旅游公路已恢复到震前通行水平。铁路方面,成都铁路局管内的客运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航空方面,从5月12日至今,无停飞航线。全市旅游道路交通基本正常。
全市17个国家A级和其他主要旅游景点均已对外开放,部分旅游景区接待量已恢复到正常水平的70%。成都主城区和其他区(市)县(包括除大邑西岭雪山外的宾馆饭店)的星级饭店、社会旅馆等旅游住宿设施主体结构未发生安全隐患,少部分建筑物存在墙体裂缝及装饰层损坏现象,经简单修复或加固已恢复使用,符合建筑物安全使用标准,旅游住宿设施均可对外营业。记者刘祎刘文藻
A
恢复生产新增贷款政府贴息
《成都市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昨(29)日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成都市政府6月26日出台的《成都市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对企业灾后恢复生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民营担保公司新增贷款担保给予奖励。
●适用范围:
《办法》覆盖面较广,只要是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今年5月13日至今年12月31日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均可享受该政策。所谓“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以企业2008年5月12日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基数,超出该基数的部分。
●重点支持:
《办法》明确规定了四类企业为政策支持的重点,包括重灾区恢复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生产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重要物资的规模以上企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和今年内由规模以下成长为规模以上的企业。这四类企业按照实际支付贷款息金的7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其他工业企业按照实际支付贷款息金的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时,对于民营担保公司在今年5月13日至12月31日内为工业企业新增贷款提供担保且担保费收取标准低于3%(含3%)的,按其新增担保额给予0.5%的奖励。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既可以由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组织向市经委申报,也可直接向市经委申报。申报时提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及贷款相关凭证,担保奖励类提交担保贷款奖励资金申请表、担保相关凭证及被担保企业贷款凭证。
B
技改项目贴息4%—6%
《成都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技术改造达产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成都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技术改造达产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企业税收解缴关系、项目实施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在今年5月13日至今年12月31日内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实现达产的灾后重建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项目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项目等四类项目,且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已取得银行贷款、实现了达产、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等四个条件。
●办法内容:
按照《办法》规定,对企业灾后重建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项目等3类项目将按贷款年利率6%给予贴息,封顶额度为500万元。对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项目,按贷款年利率4%给予贴息,封顶额度为300万元。
●申报流程:
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一样,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申报比较简化,须向市经委提交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的复印件、项目达产报告、成都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企业贷款的相关凭证等。
市经委对企业、项目进行初审后,将报市重大产业化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对经审定确定支持的企业、项目由市经委下达贴息资金计划,确保申报企业和项目能够简便、快捷地获得资金支持。
C
成都旅游国庆前一定能恢复元气
《关于灾后促进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暂行意见》
6月17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灾后促进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暂行意见》。全程参与《暂行意见》制定的邓工力告诉记者,市政府把旅游业作为灾后重建的先导产业之一,以旅游产业发展史上从未有过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了《暂行意见》,希望以旅游这种感同身受的方式带动市场信心和第三产业的恢复发展,更好地支持受灾群众的生产自救。“我市已与康辉等国内主要旅行社签订协议,他们都承诺将尽全力帮助成都恢复旅游产业。”邓工力说,他有信心,成都旅游产业在国庆前一定能恢复元气。
《暂行意见》出台了11条专项扶持政策,囊括了对旅游从业者、骨干企业和旅游行业市场的全面支持,执行期限暂定为从今年6月12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如《暂行意见》规定,对我市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星级饭店、旅行社、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汽车公司、导游服务公司等因灾歇业待岗职工,由旅游企业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获得合格证书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对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受灾并积极自救,在7月12日前恢复开业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农家乐和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乡村酒店给予每户1万元补贴,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农家乐和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乡村酒店给予每户5000元补贴。
《暂行意见》还规定,成都市属及以下国有旅游景区(点)门票费按现行价格对旅行社组团实行下浮50%的优惠。对旅行社、旅游景区予以人头差旅补贴;对组织入境旅游团队的旅行社给予每人50元补贴,对组织省外旅游团队的旅行社给予每人20元补贴;对组织包机、专列的旅行社实行补贴,每次不低于1万元。
按照分期、分段恢复市场,振兴旅游的总体思路,今年下半年为市场启动期,年内努力实现接待入境旅游者50万人次、国内旅游者380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7亿美元和旅游总收入374亿元。明年为市场恢复期,力争实现全年接待入境旅游者100万人次以上,旅游外汇收入3.4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50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突破500亿元。2010年为市场振兴期,全年接待入境旅游者实现120万人次以上,国内旅游者实现6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实现600亿元,旅游外汇收入实现4.08亿美元。“按照规律,灾后一两年,当地旅游市场将迎来井喷,如国内的丽江、国外的巴厘岛。成都的旅游市场也一样!”邓工力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