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他们,是行走在民间的“土法官”,大到土地纠纷,小至邻里之争,老百姓们都愿找他们来评评理、论是非;
他们,是政府在基层筑起的“第一道防线”,用法律知识化解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保证了社会长治久安;
他们,就是扎根于我市城镇乡村的16506名人民调解员,近4年来,他们共调处各类纠纷79653件,调处成功率超过96%,以春风化雨般的热情促进了社会的大和谐。
形成大调解网络格局
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是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体的、互补的手段,其中人民调解工作是基础,必须发挥主体作用。
为了让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市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和领域。使人民调解组织的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网络体系。
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级调委会3279个,整顿调委会821个,调解人员达16506人。各区市县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181个乡镇(街道)、2998个村(居)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25161个村(居)民小组设立了人民调解小组(室)。构建了区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组四级调解网络体系,做到了“发现苗头较早、解决纠纷及时”,在最小范围内、以较快的速度调解民间纠纷。
各级政府还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力度。选拔聘任了一批为人公正、情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同志担任人民调解员,特别是吸纳了一批从政法系统退下来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以会代训、现场指导等形式,对调解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广大人民调解员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基层群众为己任,积极工作,无私奉献,涌现出了汤群芳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为切实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各地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新机制,探索工作新方法。
各区市县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成立了区市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将指导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落实了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调解人员补贴。
邻水县建立健全了投入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补贴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县、乡两级财政拿出150余万元解决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同时建立了考核表彰激励机制,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武胜县组织力量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规范了公路沿线、社情较复杂、有一定工作基础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县政府组织统一制作了吊牌、印章、调解委员会标识、座牌等,各项制度上墙,落实调解员补贴每人每月30元,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华蓥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乡镇调解人员补贴,专职调解员补贴每人每月60元,兼职调解员补贴每人每月30元,并纳入财政预算,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市、县司法局建立了纠纷预防排查制度,在群众中聘请了义务排查员。各级调委会也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田间院坝察民意,解民困,主动排查纠纷,主动调解,尽量避免矛盾激化,得到了人民群众及上级领导的首肯。
调解纠纷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民间纠纷在性质、规模、形式等方面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规模扩大和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给社会稳定增加了新的不安定因素。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坚持立足于调解、着眼于防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等协商、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在基层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调解纠纷的范围和内容从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及村务管理、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和流转、征地拆迁和补偿、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各个方面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与此同时,广大人民调解员通过公开调解、以案说法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4年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9653件,调解成功76467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97件118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13件379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37件254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54件1211人,调解成功率达96%。 (实习生 甘莉 记者 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