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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第一涉黑案昨日公判


2008年05月15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广安频道  2008-05-15 16:16     编辑:李燕

(李政伟 本网记者 何顺国 胡爱华)5月14日上午,邻水县龙腾广场人山人海,数千名群众冒着大雨在这里观看广安市第一涉黑案公判大会。
 
上午九时许,当以刘丹明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被押进会场时,全场群情激愤,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经公安部门查实:2005年,犯罪分子刘丹明、黄运中等人通过串通竞拍并采取向国家工作人员送钱物,非法取得邻水县东槽片区大洪河流域采砂、采矿许可证。自2005年6月以来,刘丹明为垄断邻水县东槽片区河砂经营,以其成立的“邻水县和远建筑建材销售部”为依托,先后纠集、拉拢被告人黄运中、钟政宏等人到销售部入股或上班,逐步形成了以刘丹明、黄运中为组织、领导者,钟政宏、刘子忠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刘丹明为首的犯罪组织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在邻水县等地衅滋事、聚众斗欧、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物、偷税行贿,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邻水县东槽片区砂石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达209页的判决书中,列举了该团伙的种种犯罪事实,其作案手段令人触目惊心。
 
为了打击邪恶势力,威慑犯罪分子,教育群众,5月14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邻水县龙腾广场公开对该团伙进行公开宣判。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嫌犯的犯罪事实判处首犯刘丹明有期徒刑18年,罚金50万元;首犯黄运中有期徒刑11年;其它14名犯罪分子6年至 1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期;1人免于刑事处罚。
 
该团伙的覆灭,有效地打击了邪恶势力,为进一步打造平安邻水,建设和谐广安维护社会安定创造了条件。

 

罪犯被押入会场

涉黑主要骨干成员

挤满了会场的围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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